新寧檢察:維護夫夷江水域生態,向非法捕撈說“不”
2024-04-26 15:20:04
來源:湖南法治報 | 編輯:李翔 | 作者:黎海平 | 點擊量:9088
湖南法治報訊(通訊員 黎海平)“我對自己在夫夷江電魚的行為非常后悔,我愿意盡我所能進行生態修復”。4月24日,邵陽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了一起非法捕撈水產品的民事公益訴訟案件,被告李某在庭審中,對自己非法捕撈的違法行為表示深深的懺悔。
該案系新寧縣人民檢察院在履行公益訴訟職責過程中發現。被告李某在2023年9月27日凌晨利用超聲波在夫夷江金石鎮永安村與石安村交界河段進行非法電魚,捕獲漁獲物5.95公斤。在新寧縣人民檢察院發布公告期間,湖南省生態保護志愿者服務聯合會書面致函,對李某非法捕撈水產品的行為擬提起民事公益訴訟,申請新寧縣人民檢察院支持起訴。新寧縣人民檢察院依法進行了審查,并決定對該案進行支持起訴。
?4月24日,新寧縣人民檢察院派員出席法庭,并就案件處理發表了意見,檢察官認為,被告李某認錯態度較好,且有修復生態環境意愿,但鑒于其家庭經濟困難,建議法庭對該案進行調解,讓李某以巡河護漁的勞務折抵部分生態環境修復費用。在雙方調解過程中,合議庭采納了檢察官的建議,最終原被告雙方達成調解協議,被告李某當庭支付了4000元,用于購買魚苗進行增殖放流,并在縣農業農村局、永安村委的監督下實施巡河護魚3個月,同時在當地張貼書面道歉書。
組稿:李翔
責編:李翔
一審:李翔
二審:伏志勇
三審:萬朝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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