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峰檢察:不服從監管?撤銷緩刑收監執行
2024-05-15 08:16:41
來源:湖南法治報 | 編輯:李翔 | 作者:劉艷君 劉依 | 點擊量:8449
湖南法治報訊(通訊員 劉艷君 劉依)為進一步加強社區矯正對象法律意識,通過以案釋法預防社區矯正對象脫管、漏管和重新違法犯罪問題,維護社區矯正工作的正常秩序。5月14日,株洲市石峰區人民檢察院第三檢察部主任周利應石峰區司法局邀請,參加在石峰區響石嶺街道召開的社區矯正對象安全警示教育大會。

會上,周利通報了近期一起社區矯正對象因多次違反監督管理規定被撤銷緩刑收監執行的案例,以案釋法對社區矯正對象進行警示教育,重申監管規范,要求社區矯正對象強化矯正意識、責任意識、學習意識。
2022年3月蔣某因盜竊罪被廣東省佛山市南海區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年3個月,緩刑兩年。同年4月確定其緩刑考驗期由石峰區司法局社區矯正中心執行。
今年3月,石峰區檢察院在對社區矯正工作進行日常檢察的過程中發現蔣某在經多次訓誡及警告后仍不改正,不斷挑戰法律權威。檢察機關協助社矯機構迅速固定證據后,向其發出收監執行裁定檢察意見書,建議社矯機構依法向人民法院建議撤銷蔣某有期徒刑緩刑的判決,4月17日,蔣某于緩刑考驗期屆滿前一天被撤銷緩刑收監執行。
此次會議,用實實在在的案例再次對社區矯正對象敲響了警鐘,進一步繃緊了社區矯正對象思想之弦。下一步,石峰區人民檢察院將繼續聯合區司法局持續抓好社區矯正管理工作,進一步增強社區矯正對象的法律意識和法治觀念,提高遵紀守法的自覺性、主動性,從源頭預防社區矯正對象在犯罪情況發生,推進社區矯正工作再上新臺階。
組稿:李翔
責編:李翔
一審:李翔
二審:伏志勇
三審:萬朝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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