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法治報訊(通訊員 張清)近日,湘潭縣法院僅用28天時間,引導債權人和債務人進行和解,助力瀕臨破產的M公司重返“賽道”。
據悉,M公司成立于2009年,負責經營生豬養殖銷售等業務,公司注冊資金1000萬元(均已實繳),M公司曾因出色的業績在業界多次斬獲獎項,但近年來,由于各種因素影響,該公司經營不善并涉訴涉執多起,涉執行標的達300余萬元。
龍某和肖某系外地務工者,因該公司未按約定支付各自的工資合計11萬余元,索要無果后訴至縣法院。之后因公司未履行兩份生效文書確定的義務,兩人向縣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強制執行未果后,龍某經執行法官建議,申請將該公司進入執轉破程序,以期在破產程序中獲取可能的財產份額。
民二庭破產審判法官張清收到案件后,第一時間與團隊成員實地走訪M公司。“我們公司雖然身陷債務危機,但在多方籌措資金還債。目前公司正在為下半年投產做前期消毒準備。這年頭大家都不容易,我們承諾將會在8月上旬優先償還龍某和肖某的工資。懇請法官暫緩對我們公司適用破產程序,為辛苦創立的公司留一線生機。”M公司負責人誠懇地說道。了解到這一情況后,張清立即和龍某、肖某聯系,告知企業目前所面臨的困難,希望他們在理性看待經濟形勢的前提下爭取最大限度的受償。經多次聯系,最終雙方達成一致意見。
8月13日,M公司代理人在縣法院民二庭和執行局干警的共同見證下,當場向龍某和肖某支付工資案款合計6.5萬元,兩人表示自愿免除該公司剩余欠款的支付義務,龍某亦當場撤回對M公司的破產清算申請,雙方都露出了開心的笑容,企業從困境中“峰回路轉”。
“破產從來不是一破了之,”湘潭縣法院民二庭因案施策,既充分利用"執轉破”所具有的淘汰功能促進市場主體的新陳代謝,同時不斷加強“執破融合”,將破產審判與強制執行相互貫通,對于“誠實、努力而不幸”的被執行企業給予司法支持,通過促成和解等方式減輕困境企業執行壓力,助其早日走出困境,助力大批企業“起死回生”,在營商環境的“舞臺”上重新煥發自己的風采。
責編:馬志軍
一審:馬志軍
二審:伏志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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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湖南法治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