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法治報訊(通訊員 曾凡庚)近日,隆回縣公安局花門派出所成功調解多起糾紛,贏得了群眾的好評。
水渠施工引糾紛,民警調解促和解
9月18日,花門派出所接到110報警指令,隆回縣花門街道雙長村水渠改造工地上發生一起因施工引發的矛盾糾紛。民警岳江霖接警后迅速趕往事發地點。經了解,工地挖機師傅在清理水渠時挖斷了村民范某國用于試驗的芭蕉樹,范某國要求賠償,從一開始的三百元一棵,在爭吵了幾句后價格變為三千元一棵。隨后,范某國與范某春動起手來。
民警岳江霖認真聽取兩位當事人意見后,從修水渠附近住戶了解走訪,并進行調解勸說。經過不懈努力,最終雙方當事人同意修建水渠。在村干部及周圍村民的見證下,雙方當事人簽訂調解協議,達成和解。
養殖糾紛矛盾起,多方努力化干戈
隆回縣合井村,一場因養殖引發的糾紛在當地派出所及村干部的共同努力下得到妥善解決。
村民楊某文是一位養殖農戶,今年10月,楊某文養的羊、牛多次跑到周某英的土地上啃食農作物。盡管兩人曾嘗試溝通,但卻無果而終。在矛盾激化之下,周某英一氣之下打死了楊某文的三只羊。
10月8日,楊某文與周某英就農作物受損賠償金額以及三只羊的賠償金額問題引發激烈爭吵。關鍵時刻,花門派出所及時出警接警,村干部也積極配合,共同在三調辦對雙方當事人進行調解。工作人員耐心傾聽雙方訴求,從情理和法理的角度出發,分析問題、闡明利弊。最終,雙方握手言和。
部分調解檔案。
通過花門派出所全體民輔警的努力,轄區內的矛盾糾紛得到了有效化解,群眾的安全感和滿意度不斷提升。一年來,花門派出所共成功化解各類矛盾糾紛1500余件,轄區內無一起“民轉刑”“民轉群”案(事)件發生,有效促進了轄區社會和諧穩定。在未來的工作中,將繼續秉持 “以人民為中心” 的理念,積極為群眾辦實事、解難題,為建設平安和諧的社會環境貢獻力量。
責編:樊芳
一審:樊芳
二審:伏志勇
三審:萬朝暉
來源:湖南法治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