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仙區檢察院檢察長胡永慶(右一)出庭支持公訴。
法制周報訊(通訊員 曹德莉)4月20日,郴州市蘇仙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郴州市經濟開發區黨委原副書記、管委會原主任靳某涉嫌受賄罪、玩忽職守罪一案在蘇仙區人民法院公開審理,庭審現場變為“警示課堂”,前來旁聽的有市政府辦、市紀委、市國安局、市司法局、蘇仙區檢察院等單位共220余名黨員干部,“面對面”“零距離”接受警示教育。
庭審現場
公訴人指控:2008年至2020年間,被告人靳某利用擔任北湖區郴江鎮黨委書記、北湖區委常委、政府副區長、經濟開發區黨委副書記、管委會主任的職務便利,為他人在工程項目承攬、工程款撥付、土地摘牌出讓、財政補貼撥付、行政許可事項審批等方面謀取利益,單獨或伙同其子曹某某(另案處理)收受相關單位和個人所送財物共計人民幣626.08015萬元(其中未遂108.72595萬元)。同時,在天瓏芯科技有限公司入駐郴州經濟開發區的過程中,被告人靳某未按工作規定安排部署對招商項目進行驗收、審核、監督,也未按照大額度資金使用由黨委集體決策的要求執行。期間,靳某多次收受天瓏芯科技有限公司實際控制人蘭某所送財物,接受蘭某安排的請吃、旅游等服務,致使公共財產遭受重大損失,數額達人民幣3747.6936萬元。
公訴人指控犯罪
庭審中,公訴人依法訊問了被告人,按罪名分組出示了被告人靳某受賄、玩忽職守犯罪事實的證據,依法發表了公訴意見,并從理想信念、黨性原則等多方面對被告人靳某進行了法治教育。控辯雙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發表了意見。
靳某當場懺悔。
靳某作了最后陳訴并當庭表示認罪、悔罪。庭審結束后,法庭宣布休庭,案件擇期宣判。
旁聽人員在此次庭審觀摩中,最直觀地接受了一堂警示教育課,可以從庭審中深入了解被告人如何一步步突破道德底線,逾越紀律紅線,走向以權謀私、以權謀利犯罪深淵的過程,近距離感受到了法律的威嚴和違紀違法的沉痛代價。
組織旁聽職務犯罪案件庭審是政法隊伍教育整頓工作中開展警示教育的重要舉措,作為一名共產黨員,必須做到將黨性的修養作為每日的必修課,時刻謹記廉潔自律,做到不為私欲所動,不為私情所困,不為私利所迫。
責編:劉建軍
來源:法制周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