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法治報訊(通訊員 童星宇)“企業覺得女職工流動性大,參保手續麻煩,且職工自身維權意識不強,重視不夠,久而久之那些法定的權益就被隱匿在角落了。”這是辦案檢察官在走訪中發出的感慨。
此前,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津市市檢察院發揮公益訴訟檢察職能,就婦女勞動權益保障問題開展了調研摸排,發現有企業存在未依法為部分女職工繳納社保、未定期組織體檢、未采取相應措施預防性騷擾等情況,無法有效保障女職工合法權益。
該院隨即啟動行政公益訴訟程序并全面調查核實,當多份未參保女職工勞動合同、工資流水、排班表等證據擺在面前,婦女勞動權益保障不到位的事實也越發明晰。
對此,該院及時向行政職能部門制發檢察建議。收到檢察建議后,相關部門高度重視,督促用人單位依法為女職工繳納了社會保險,完善預防、制止性騷擾相關制度,并定期組織體檢、培訓等活動,進一步保障女職工合法權益。
正值婦女節來臨之際,辦案檢察官前往現場開展“回頭看”,得知問題均得到整改落實,檢察官十分欣慰:“我們的工作多延伸‘一公里’,就能更好地讓婦女權益保護從紙面權利轉向實質落地,釋放出更多‘小案不小辦’的民生溫度。”
下一步,津市市檢察院將以此為契機,結合與婦聯出臺的工作銜接機制,持續推進該領域公益訴訟工作,攜手構建婦女權益保障同心圓,讓“她”權益在法治陽光下更加煥發生機。
檢察官提醒
《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等相關法律為職場女性提供了重要保障,女職工應充分認識自己的合法權益,面臨權益受到侵害時,勇敢地通過合法途徑予以維護。同時,用人單位也應依法履行職責,加強對相關制度的落實,營造更加優質和公正的職場環境。
法條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
第七十七條 侵害婦女合法權益,導致社會公共利益受損的,檢察機關可以發出檢察建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檢察機關可以依法提起公益訴訟:
(一)確認農村婦女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身份時侵害婦女權益或者侵害婦女享有的農村土地承包和集體收益、土地征收征用補償分配權益和宅基地使用權益;
(二)侵害婦女平等就業權益;
(三)相關單位未采取合理措施預防和制止性騷擾;
(四)通過大眾傳播媒介或者其他方式貶低損害婦女人格;
(五)其他嚴重侵害婦女權益的情形。
責編:馬志軍
一審:馬志軍
二審:伏志勇
三審:萬朝暉
來源:湖南法治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