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反禁火令擅自野外用火,1人被警告!
2025-03-31 16:49:25
來源:湖南法治報 | 編輯:王輝 | 作者:朱夢婧 | 點擊量:6954
湖南法治報訊(通訊員 朱夢婧)當前正值春季氣溫回升,天干物燥極易引發森林火災。為切實保護森林資源,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生態安全,2025 年 3 月 25 日,武陵源區人民政府發布森林防火禁火令。然而,仍有人心存僥幸,在野外違規用火。

3 月 27 日 18 時許,武陵源區協合鄉村民李某某在自家田地違規焚燒田埂草,被森林防火巡查人員發現并及時制止。巡查人員迅速將燃燒的雜草火堆撲滅,成功消除森林火災隱患。隨后,協合派出所民警立即展開現場勘驗和走訪排查工作。經調查,村民李某某在田間地頭焚燒田埂草的情況屬實。
李某某的行為違反了《武陵源區人民政府森林防火禁火令》,構成拒不執行緊急狀態下的決定、命令。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第一款第一項之規定,目前,公安機關依法對李某某予以治安警告處理。
警方提醒,廣大群眾應自覺杜絕野外違規用火。武陵源公安將持續強化野外違規用火管控力度,深入轄區林場周邊地區開展森林防火巡查工作,堅決杜絕一切火災隱患。對違反森林防火規定,引發森林火災的,將依法予以懲處,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將追究刑事責任。
責編:王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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