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解員收到錦旗。
本報訊(法制周報·新湖南見習記者 劉建軍 通訊員 羅圓 朱優鳳)近日,通過調解員的巧妙調解,汝城縣法院調解了一起婚姻糾紛案,當事人將一面寫有“依法為民解難事,真情溫暖感人心”字樣的錦旗,寄到了該院特邀調解員朱優鳳手中。
該案原告小趙(化名)與被告小朱(化名)于2014年在大學相識,2021年5月在汝城縣民政局登記結婚,因為異地工作,婚后只見了兩次,均發生爭吵。2021年8月2日,小趙提出離婚并要求女方退還全部彩禮,女方同意離婚但拒絕退回彩禮。小趙及其母親便請求派出所、村委會調解,并求助記者介入協商,小朱認為在尋情節目中播出的相關情況和抖音上的幾萬條評論,使自己的聲譽受損,只同意退回3萬元彩禮及首飾。小趙則認為小朱有不當行為,自己精神受到很大打擊,而且結婚時間短,婚后才見面兩次,彩禮應該全部退回,雙方無法形成一致意見。矛盾加劇后,小趙遂起訴至汝城縣法院。
該院接收小趙的材料后,委派特邀調解員朱優鳳組織調解。朱優鳳詳細了解案情由來、認真分析糾紛癥結,經過多次與雙方溝通后,采用“四話”策略巧妙地調解了該起婚姻糾紛。朱優鳳首先用恰當的語言說一些“定心話”給當事人以溫暖、信心和慰藉,及時消除了當事人的對抗和戒備心理;然后說一些“圓場話”轉移話題,避開矛盾沖突,通過交流也察覺到雙方愿意接受調解,想盡快排除干擾,恢復平靜的生活;再說了一些“貼心話”,揚長避短贊譽當事人的優點,拉近與當事人的距離;最后說了一些“希望話”,祝愿兩個人以后的生活幸福快樂。雙方在調解中感受到朱優鳳辦事細致認真、親切溫暖,也為朱優鳳真摯無私的工作作風所感動,最后自愿達成一致協議,小朱退回8萬元現金彩禮及五金首飾給小趙,雙方案結事了。
訴前調解是汝城縣法院落實訴源治理工作的重要內容之一,將非訴機制挺在前面的重要舉措不僅能夠及時化解當事人矛盾糾紛,讓人民群眾早日感受到公平正義,更能從源頭減少訴訟增量,讓人民群眾成為基層社會治理的最廣參與者、最大受益者、最終評判者。
責編:萬丹
來源:法制周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