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化品未儲存在專用倉庫,岳麓區一公司被罰款5萬元!
2022-08-19 11:19:12
來源:湖南法治報 | 編輯:李林俊 | 作者:向玲婭 | 點擊量:23213
湖南法治報訊(通訊員 向玲婭)“以后我一定不抱僥幸心理,會高度重視安全生產,樹牢安全理念。”8月10日,岳麓區某水處理公司因未將危險化學品儲存在專用倉庫內被行政處罰5萬元,該公司全部繳清罰款。
7月20日,接岳麓區公安分局線索稱,天頂街道一民房內存有大量危險化學品。區應急管理局執法人員立即趕往現場進行核查,發現該民房內存有危險化學品氫氧化鈉141包,漂白粉88包。經核實,該批危險化學品為某水處理公司所有,公司負責人不能提供危險化學品專業倉庫資質證明。執法人員制作了現場檢查記錄,下達責令限期整改,對違法存儲的危化品實施查封扣押,并立案調查。
經調查,該公司將危險化學品儲存在安全條件不符要求的民房內,未將危險化學品儲存在專用倉庫內,違反了《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規定。根據《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第八十條第一款第(四)項,岳麓區應急管理局依法對該公司作出罰款5萬元的行政處罰。
“將危化品儲存在安全條件不符要求的民房內,極易發生腐蝕、中毒、爆炸、火災等事故,存在重大安全隱患。通過處罰起到警示作用,進一步壓實企業主體責任,提升本質安全水平。”區應急管理局相關負責人表示,下一步,將繼續保持危險化學品領域“打非治違”高壓態勢,堅持“零容忍”原則,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
責編:李林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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