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法治報訊(通訊員 谷贊 董赤宇)“當聽到法院通知領款時,不敢相信法官在對方那么抗拒的情況下還能執行到位,執行法官真是雪中送炭。”申請人劉某妻子激動地說。近日,申請人劉某的妻子將一面寫有“執法如山 民工心安”的錦旗送到湘潭縣人民法院,向執行干警表示感謝。

據了解,從2006年起,被執行人楊某多次將其承包的建筑工程中的人工挖孔樁勞務發包給申請人劉某。其中,2014年11月,楊某將湘潭縣楊柳路一私人聯建工地的人工挖孔樁勞務發包給劉某,并簽定了《人工挖孔樁施工協議》,2019年12月楊某將某小區一棟人工挖孔樁勞務發包給劉某。劉某按約定完成了勞務。雙方結算,楊某共欠付劉某勞務費179000元。劉某多次催要,但楊某以各種理由拖延不付,導致劉某無法支付部分農民工工資,遂訴至法院。
經湘潭縣人民法院調解,楊某應支付劉某勞務費156500元,但楊某未依約全部履行。進入執行程序后,法官通過網絡查控,發現被執行人楊某有商業保險。湘潭縣法院凍結保險,并多次提醒楊某,但其仍未主動履行,法院強制解除了楊某與保險公司的商業保險合同,提取現金價值16218.21元。在強大執行威懾下,楊某主動將剩余款項履行到位,該案執行完畢。
據悉,湘潭縣法院執行局從去年臘月開始農歷臘月執行行動開展以來,湘潭縣法院執行局辦公室里的鍵盤敲擊聲、電話聯系聲不絕于耳,每一位執行干警都鉚足了勁,全身心投入了本次專項行動。
“我是湘潭縣法院執行局趙江,請你跟我們到法院走一趟”。臘月27日上午8:30,執行一組趙江帶隊到達射埠鎮被執行人家中,執行交通事故案件賠償款。因被執行人拒不履行,依法采取拘傳措施。
在完成射埠鎮執行任務后,趙江馬不停蹄帶隊前往花石鎮上戶執行。按文書線索,導航前往被執行人家的途中成功攔截涉案車輛,將被執行人帶至法院,依法采取拘留措施。
執行二組譚應援帶隊根據申請人提供的線索,到湘潭市某小區將被執行人傳喚至法院,組織雙方協商未果,依法采取拘留措施。譚應援突然接到申請人電話,發現一起民間借貸糾紛案件被執行人。中飯都顧不上吃,譚應援立刻帶領團隊來到湘潭市河西某飯店,將被執行人傳喚至法院,面對司法拘留的高壓態勢,被執行人主動與申請人和談,達成調解協議。
在辦公室吃完盒飯后,譚應援團隊又開始新的執行任務,前往易俗河鎮某建筑公司傳喚被執行人到法院。應申請人要求,執行干警組織雙方協商,從下午3點到晚上7點,終于達成和解協議,當場兌現50000元。
執行三組李鵬團隊到岳塘區某小區上戶執行,成功帶回被執行人,并依法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執行四組李金煜帶隊組織申請人與被執行人到法院協商,達成和解協議,并當場兌付執行款項。
截至目前,湘潭縣法院上戶執行11案,拘留5人,執結案件13件,執行到位金額39.7萬元,充分展現切實維護勝訴當事人的合法權益與執行破冰的堅定決心。
一審:曾金春
二審:伏志勇
三審:萬朝暉
責編:劉璐
來源:湖南法治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