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江法院巡回審理一起失火罪案件
2023-09-06 11:35:57
來源:湖南法治報 | 編輯:馬志軍 | 作者:毛蓮芳 劉悅 | 點擊量:10450
湖南法治報訊(通訊員 毛蓮芳 劉悅)星星之火,可以燎原;森林防火,重在堵源。近日,平江縣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前往梅仙鎮東皋村開展了一場巡回法庭審理活動,開庭審理了一起因祭祀活動引發森林火災的失火罪案件。
?2022年9月6日上午10時,蔡某等人從湘潭將其長輩胡某的骨灰運回平江縣梅仙鎮東皋村進行安葬,并在墳前點燃了鞭炮、香燭、紙錢等祭祀物品。當日11時,祭祀活動結束,李某某提出由其負責看火。在火紙又燃燒半小時后,李某某對火紙堆進行了澆水,隨后下山。當日12時50分,梅仙鎮東皋村發生山火。經鑒定,起火原因為胡某墳前余燼陰燃,引發山火,過火面積52余公頃。
考慮被告人李某某身患重病行動不便這一特殊情況,且為了更好的起到森林防火的教育警示作用,平江法院特意將審判地點設置在東皋村的村部,并邀請當地村民旁聽。庭審中,法官耐心聽取了兩被告人的意見,并多次向兩被告人及旁聽村民釋明火災發生的原因以及造成的損害,強調森林防火的重要性。被告人蔡某、李某某均當庭表示對指控的事實和定性無異議,且自愿認罪認罰。
庭審結束后,法官又與當地村委會干部及旁聽村民就森林防火進行交流,進一步筑牢眾人火災風險防范意識。此次庭審,充分發揮了巡回法庭陽光審判的特點,提升了審判公信力,同時進一步提升了群眾的森林防火意識,達到社會效果與法律效果的有機統一。
責編:馬志軍
一審:許新文
二審:伏志勇
三審:萬朝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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