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邵消防:一酒店存在重大火災隱患被臨時查封并立案處罰
2024-02-06 15:12:14
來源:湖南法治報 | 編輯:梁原 | 作者: | 點擊量:13681
湖南法治報訊(通訊員 陳微)近日,新邵縣消防救援大隊在開展消防安全夜查行動中,發現新邵縣通紅大酒店因存在重大火災隱患被臨時查封并立案處罰。
大隊消防監督員在對新邵縣通紅大酒店進行消防安全夜查時,發現該單位:1、廚房與營業區防火門損壞率超過總數的50%;2、已設置的自動噴水滅火系統不能正常運行;3、火災自動報警系統不能正常運行,均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十六條第一款第二項之規定;4、瑞廷廳使用易燃、可燃材料(塑料綠植)裝飾,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二十六條第二款之規定。
對此,針對該單位上述存在的第 1-3 項問題,新邵縣消防救援大隊擬下發《責令限期改正通知書》,責令其于 2024 年11月30日前改正,并根據《重大火災隱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相關規定,經大隊集體議案決定,綜合判定新邵縣通紅大酒店構成重大火災隱患,依法下發《重大火災隱患整改通知書》,并提請縣消防安全委員會對該單位重大火災隱患實行掛牌督辦并立案處罰。同時,該單位上述存在的第4項問題,擬下發《責令限期改正通知書》,責令其于2024年2月26日前改正,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五十四條和《消防監督檢查規定》第二十二條第一款第四項的規定,對該場所實施了臨時查封。
目前,該單位負責人表示,將嚴格按照要求積極整改,力爭早日消除重大火災隱患,確保場所消防安全。下一步,大隊將加大監督執法力度,嚴厲查處消防違法違規行為,確保轄區消防安全形勢持續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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